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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税减免

2021-06-17 20:26:58
提出如下问题:
闲置的土地能否减免土地使用税,政策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闲置的土地不属于税收法规规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范畴,闲置的土地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第七条 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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