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2020年12月份工资15万元月底未提取,2021年1月发放,2020年实际发放11月个工资,12月份工资在2021年1月份发。2020年汇算清缴工资薪金所得税务支出大于财务账面支出,作纳税调减15万元。当地税务局反馈要求调整报表,不应该纳税调减,请教老师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应该如何规范处理?假如2020年未提1个月固定资产折旧,该如何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2020年汇算清缴时,您们调整报表不用进行纳税调整的。2020年未提1个月固定资产折旧也是在汇算清缴前调整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