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委托研发,经受托方备过案的研发费对发票开据有要求吗?是必须开具增值税0税率普票、还是说可以开具专票给委托方,委托方可以抵扣的?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六)项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
因此,如果您公司放弃享受免税优惠的话,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对方取得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