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事项描述:
我公司在某直播平台有个官方店,我们授权某个公司可在该平台卖我们的产品,合作模式是经销商模式,即合同约定我们直接把整箱货卖给他们,他们再卖货给网民,但现在合作公司他们平台店铺还没建立完善,他们在平台搞直播时,给网民的购买链接是我们的官店,网民直接点击进我们的官店下单,然后我们提供订单信息给合作方,让合作方自行发货给网民,最后我们把网民付款到我们官店的钱再完封不动地转付给合作方。
问题1: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收网民的钱是否需要开票、纳税?
问题2:我们把钱转付给合作方,合作方是否需要向我们开票呢?
问题3:该事项是否还有其他税务风险,该如何规避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收网民的钱是否需要开票、缴纳增值税。
2、把钱转付给合作方,合作需要向你们开票
3、税收筹划问题按俱乐部规定不在网上作答,如有需求,请与当地俱乐部联系,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