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委托母公司研发,子公司能加计扣除?母子公司需要签订合同?这个合同还需要在相关部门备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税〔2015〕119号)规定,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因此,子公司加计扣除,双方签订委托合同,不用备案,并且母公司要给子公司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