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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劳务公司的劳务派遣涉税问题

2022-01-11 21:07:22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我是一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 ,是一般纳税人,但采用的是简易征收。我司与另一家共同投入,以另一个企业共同建立了一个搅拌站,从法律层面来说,相当于是另一家企业的一个项目。但由于我方有生产经营混凝土的经验,双方约定由我方来经营,但经营这个项目的人员又不想纳入另一家企业,成为另一家企业员工。因此,如果这些人员仍在我方发工资和购社保等,只是费用由另一家企业认可,那么,像我们这个样子的企业 能按劳务派遣(因为是非劳务公司)且按简易计税来开发票吗?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可以按劳务派遣开具发票,不能按简易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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