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
我公司进料铜材,出口退税率为零,税务平台说这个必须按是同内销按13%的销项税交税,不能享受免税,请问税法是这样规定的吗?相关文件号是?
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七、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下列出口货物劳务,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下列规定及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征税):
……
(二)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
1.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出口货物若已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经转入成本的,相应的税额应转回进项税额。
(1)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主营业务成本×(投入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生产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均为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当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大于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金额时,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为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金额。……”
因此,出口发票上的销售额应为出口货物实际离岸价,在计算视同内销征税征税时,应扣除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作为销售额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