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
企业研发项目,外聘研发人员共同参与研发。外聘研发人员包括直接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的人员,也包括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的人员。请教参与研发加计扣除扣除比例,扣除基数。
1、外聘直接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的研发人员劳务费用,是按企业支付给个人劳务费用的100%还是80%加计扣除(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
2、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是按照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的费用,还是按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加计扣除?加计扣除比例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一、人员人工费用…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另,请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第三条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中 “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怎么理解? 按什么比例参与研发加计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按100%加计扣除。2、按照支付给派遣单位工资额的80%加计扣除。3、贵公司向个人支付的费用可以按照工资总额做为基数做为加计扣除依据,但公司应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属于外聘人员应按80%加计扣除。以上回得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