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们:您好!请教下[抱拳]
企业所得税多缴了,但是这个已经超过五年期了,没有办理退税,那这些一直在账上的企业所得税能不能说以后有这方面的可以抵扣再去抵扣?这个抵扣有没有期限限制?比如说放了好多年了,没有去抵扣的话,这笔钱是不是也不能抵扣?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超过5年,不能在申请退还或者抵扣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