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在北京朝阳区有一商业住宅,现打算转让。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到哪些税费,税率是多少?我们是计划按照购入价出售给关联公司,北京地区有没有房产交易最低价格的限制?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018年5月1日以后为10%,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小规模纳税人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
2、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分别按应缴增值税额的7%、3%和2%计算缴纳。
3、印花税,购销金额0.3‰贴花。
4、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
5、企业所得税,转计房产所得合并入企业利润一起征税。
《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