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员工持股计划”递延纳税备案问题

2022-08-05 17:25:28
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激励,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自行管理,A公司参与员工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期限10年,限售期3年,相关程序、文件符合股转、券商等要求规范。根据财税[2016]101号文中递延纳税规定办理备案,请问递延纳税备案单位是A公司还是合伙企业?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合伙企业办理备案。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