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取得了土地证,如果按照合同使用年限进行摊销成本,土地摊销年限为50年,但实际使用年限可能最多用3年,看是否可以根据实际使用年限3年进行无形资产摊销,还是至少摊销10年,等土地使用完的当年最后一个月才能一笔摊销。(业务:灰渣处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无形资产摊销不少于十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在协议、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该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是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例如,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3年,公司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可以按3年期限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