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 我公司是县城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居民、商业先预充值,后用气,年底或某一时点肯定会有余额。税务在对我公司风控例行检查时,出具的检查意见书认为,预收账款余额也需计算缴纳增值税,请问老师,是否有文件支撑?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以上文件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