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请教下!研究审议2019-2021年A公司垫付B公司人工成本及部分项目费用结算事宜。根据公司文件精神,在B公司成立前(B公司的部分项目费用主要是差旅费、业务接待费等),搬迁项目前期等工作均依托A公司完成,为此A公司为B公司垫付了2019年9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人工成本费用21834929.89元,2019-2021年部分项目费用475590.20元,为理顺双方账务,公司党委会经研究,同意B公司结算A公司垫付B公司人工成本费用21834929.89元,结算A公司垫付B公司部分项目费用475590.20元,请财务部按规定办理好相关工作。请问老师,这个票应该怎么开??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可以开具服务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