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水泥混凝土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目前是选择简易征收税率3%,进项税不能抵扣,2022年底满3年了。我们明年准备改按13%一般纳税。请问:我们今年四季度新买的电动罐车(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今年需要进项税转出,明年能不能按净值额计算抵扣进项税。(今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了),如何做账务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四季度新买的电动罐车(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今年需要进项税转出,明年不能按净值额计算抵扣进项税的。
所谓汇算清缴,目的就是会计处理与税法之差异之间的调整。
所以加计扣除这块在账务上无需处理,只要在汇算报表中填列相关的一堆表就行,有些地区税局要求报备,那就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即可,大多地区为方便纳税人都实行以表代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