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为制造工厂,由集团总部工程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服务,由于集团位于美国,大量和工程技术相关的测试、验证、设备调试等工作需要在制造工厂进行。我司需要配合集团的工程技术部门进行相关的工作支持,工作内容包含提供人员进行原料测试、产品验证、设备调试等,同时我司也会提供相应的工程需要的物料和工具等。目前我们是取当月为工程技术服务的实际支出,加价8%,开具6%的服务费发票,向集团工程技术部门收回。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原料、在产品、工具和模具的实物消耗,用6%的增值税率是否合适?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企业对外提供的劳务服务时,消耗的材料不需要单独计税。按照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金额开具发票即可。购入材料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正常抵扣。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