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
请问我公司22年第四季度新增设备有涉及研发的设备,在享受四季度一次性扣除加计100%政策的同时,还能享受研发加计100%扣除的政策么?有没有相关的文件支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一次性扣除加计100%政策的同时,还能享受研发加计100%扣除的政策的。
(一)优惠内容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简称28号公告)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二)优惠主体
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具体如下:
●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高新证书处于有效期,可以享受;
●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某日新取得高新证书,可以享受;
●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某日高新证书到期,后续未取得证书 由于2022年第四季度期间曾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可以享受。
按照上述范围,可以理解为,四季度内某日证书处于有效期即可享受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2022年9月30日及之前到期,后续未取得证书不可以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