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我公司在网上以8000万购买了银行出售的价值1.3亿的应收帐款。现在债务方被法院拍卖一幢楼抵债,该幢楼由于流拍就以1.2亿的评估价值判给我公司,已办理了过户手续。中间就产生了2千万的投资收益。该笔收益如何做分录,要一次性记入投资收益吗?是否可以做递延收益,如果可以做递延收益,有什么文件依据。或都有什么税收文件,可以少缴些企业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目前您说的业务税法没有分期计入投资收益的规定,也就是没有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需要一次性计入投资收益。您说的少缴税款属于税收筹划的内容,不是本答疑的服务范围,您可以咨询当地纳税人俱乐部,他们会给您满意的答复。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