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取得法院执行告知书,告知书中列明”如你逾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本院将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可否视为已有终本裁定,不再另外去法院出具终本裁定,并将该笔款项做资产损失确认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告知书中列明”如你逾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本院将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可否视为已有终本裁定,不再另外去法院出具终本裁定,并将该笔款项做资产损失确认处理是可以的。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法院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