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合同结算金额与实际结算差异大时,能按实际结算金额为计税依据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法规,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可见,印花税在合同签订时就已经履行完税手续,按照合同所记载金额缴纳印花税。
如果企业属于按期申报印花税,签订合同时并未缴纳印花税,那么可以在结算时添加一个补充协议,将合同所载金额改为实际结算金额,则可以按照实际结算金额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