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成立于2011年,
先后于2011、2013、2020年于B公司达成项目合作协议,注册资本土地8000万,现金1000万,土地完成产权变更,现金出资300万;
最终在2020年B公司决定以700万的土地及200万的现金投资入股;截止目前只实际出资21万元,土地产权未变更到新的公司;
现A与B决定终止合作协议,请问:
1、A与B的合作协议是否可以解除;
2、若B股东撤资,撤资方式有哪些?如何进行清算?需要哪些流程?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A与B的合作协议可以解除
股东撤资退出的方式有:
1.股权转让;
2.减资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履行一定的议事程序和表决程序,进行公告、通知债权人;
3.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4.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进行财产回收。
股东不能随便撤资,但可以要求转让股份,还有未分配利润等,要看具体情况。
首先要确认企业的盈亏,再则,一般情况是按比例清算,其实大多是要协商清算,要看资金运作情况,还有企业运作情况才能定,如果企业亏损,没办法清算,分负债,要撤资的股东肯定不愿意。如果个人认为有发展潜力,可退原始股份。如果企业盈利,可退原始股份,现在价值清算,也可以稀释,5年或者十年稀释,这样可以缓解个人资金压力,也可以多给股东资金。
股东想撤资,是不可以的,公司的资本是固定的,不允许随意减少注册资本的。现在就看其他股东怎么想的,如果同意,实际就不是撤资,就是一开始就是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股东的关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然后把自己的股权卖掉。
如果企业亏损,没办法清算,分负债,他肯定不愿意。如果个人认为有发展潜力,可退原始股份。如果企业盈利,可退原始股份,现在价值清算,也可以稀释,5年或者十年稀释,这样可以缓解你的个人资金压力,也可以多给A资金。
根据我国的股权交易法律规定,股东是不可以撤资的,因为股东的撤资可能引导公司运营的巨大问题,会导致资金链断裂。股东如果需要对自己的股权进行变现,只能通过合法的股权转让来进行,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转让也是有限制的,需要得到其它股东的同意和监管部门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