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我公司2010招收的退役士兵,能享受2019-2021年发布的税收优惠政策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2023 年第 14 号公告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 3 年(36 个 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 元,最高可上浮 50%,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因此,您公司招收的退役士兵还在任职吗,如果还在任职,并符合23年14号公告规定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享受的时间是36个月。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