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单位有一个车间,钢结构,里面安装大量的生产设施,车间内仅有1米的宽度供工人查看机器运转。平常机器运转,很少有人进去;只有检修时候进去检修。
请问,该车间需要缴纳房产税吗?若是需要的话,生产设施不可轻易移动,需要算在房产原值内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车间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一条的规定,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因此,不可移动的中央空调等房屋附属设备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