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我单位为生产饮用包装水的一般纳税人企业,目前我单位正在推进研学项目,通过参观工厂和水源地(当地一座山)进行品牌宣传。研学将收取每个人固定的费用。另外我单位需要支出的费用包括:景点(山)的门票、旅游大巴导游的费用、餐费(由公司饭堂承接)、活动制作的物料费用。
因此咨询一下以下问题:
如果我单位能区分研学项目的收入与支出。这个项目是否可以独立核算,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并且给参观者开具6%的培训费发票呢?如果不行,可以怎么处理,发票可怎么开具?另外是否需要到税局备案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如果单位能区分研学项目的收入与支出。这个项目是可以独立核算,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的,可以参观者开具6%的培训费发票,
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