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民办幼儿园转公立幼儿园,在注销的前,将剩余的货币资金转入公办幼儿园,是否相当于同类捐赠,此情况下是否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非盈利组织接受捐赠处理:
(1)接受捐赠时,按照应确认的金额: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周转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2)如果限定性捐赠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3)期末,分别结转余额(结转后营业外收入无余额):
①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②借: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它的目标通常是支持或处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件。非营利组织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包括艺术、慈善、教育、学术、环保等等。它的运作并不是为了产生利益,这一点通常被视为这类组织的主要特性,同时具有非营利性、民间性、自治性、志愿性、非政治性、非宗教性等重要特征。
法律分析: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不需要缴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