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请问:财税【2014】109号 第三条:关于股权、资产划转的规定 第三小条: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资产,应按其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是什么意思?请举例说明一下。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资产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增值税: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以上就是解决股权和资产划转的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