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拍卖摘地取得土地使用权,契税纳税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4-08-26 14:40:37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浙江温州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拍卖摘得土地。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约定合同签订一周日打土地款50%、第二年再打土地款50%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划转,请问契税的纳税时间是什么时候?合同签订当日缴纳全额契税,还是第一年缴50%契税、第二年再缴50%契税,还是办理土地权证时缴纳全额契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依据上述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签订合同当天。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