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对内部食堂管理进行便更。准备对外承包(对内部人员独立),请问个人承包(又有雇工)。请问承包人如何上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个人独立承包公司内部食堂且有雇工,纳税税种及方式主要取决于承包人的工商登记形式,通常有个体工商户登记和未办理登记仅临时经营两种情况,具体纳税明细如下:
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常见方式)
增值税:按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计税,若年应税销售额未超 500 万元,通常为小规模纳税人,餐饮服务适用 3% 征收率;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 6%,且可抵扣食材采购等进项税额。
2、附加税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经营地确定,市区 7%、县城或镇 5%、其他地区 1%;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附加 2%。
3、个人所得税 按经营所得计税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经营中产生的食材采购费、雇工工资、水电费等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5%-35% 的超额累进税率。此外,雇工工资需按规定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未办理工商登记(临时经营)
1、增值税及附加:若以个人名义独立经营并开具发票,需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增值税按小规模纳税人 3% 征收率缴纳,同时随征对应的附加税费。但若未办营业执照且以发包公司名义经营,部分地区认定为企业内部经营延伸,可能免征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所得属于经营所得,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通常按 0.5%-1.5% 的比例预征个税,年终需按 5%-35% 超额累进税率做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部分地区视同核定征收,可能无需汇算)。且发包公司无权按 20% 劳务报酬税率代扣代缴该个税。
3、雇工个税:承包人作为雇主,需依法为雇工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按 3%-45% 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每月代扣并申报缴纳。
此外,若承包时签订了正式承包合同,可能涉及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对应税率缴纳(如承揽合同等,税率通常较低)。建议承包人优先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便于规范核算纳税;同时留存食材采购凭证、雇工工资发放记录等,以备税务核查,具体征收细节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适配属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