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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支出需要做视同销售交增值税吗?

2026-03-05 14:28:59
提出如下问题:
购买猪肉捐赠给困难群众,需要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如果购买开的专票可以进项税抵扣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一、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五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视同应税交易,应当缴纳增值税。
结论:你公司购买猪肉无偿捐赠给困难群众,属于 “无偿转让货物”,无论是否通过公益性组织,均需按视同销售处理,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二、购买时取得的专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额。
抵扣逻辑:捐赠行为已被税法认定为 “视同销售”,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因此,你公司为该捐赠行为采购猪肉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正常抵扣,无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前提条件:
1、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该捐赠行为不属于税法规定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如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等)。
三、实操要点(一般纳税人)
1、视同销售销售额确定(按顺序):
按你公司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无同类售价,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即市场采购价)确定。
均无参考,按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1 + 成本利润率),一般货物成本利润率为10%。
2、税率:猪肉适用 **9%** 的增值税税率。
3、应纳税额计算:
销项税额 = 视同销售销售额 × 9%
进项税额 = 采购专票上注明的税额
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四、总结
增值税:视同销售,正常计税;进项税额,正常抵扣。
企业所得税:该捐赠支出若符合公益性捐赠条件(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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