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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是到国税代开,手续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未超过原值不征收,但贵公司无法提供原值,只能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
专家回复 | 个人认为有两种方法可选择: 第一种方法,按17%税率,税务局一定认为是正确的,因为他们得了最多的税。 第二种方法,可以先进行盘盈处理,计入企业固定资产账中,当然会增加当期所得额。再进行出售时,可以按出售已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由于没原值或者说税务局不认可你们的盘盈形成的原值,不能证明售价低于原值,也许不能获得免征增值税,但由于确实使用过,可按出售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按4%税率减半计税。 如果出售价格不大,就按第一种方式。 具体手续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销售合同是必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