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纳税人俱乐部会员,现有一问题请教老师,我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我公司2006年从台湾进口一些零部件用于生产摩托车无极变速器,其中有一些半成品如铁制冲压件,我公司报关时按半成品报关,关税率10.5%,因我公司进口后,此工件还需加工,但外观形状不变,2007年海关查出,此进口件应按成品报关,关税率30%,让我公司补交2006年全年此物品关税差(30%-10.5%),请问老师,我公司该怎么做?
张会计2007-8-23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我看不到你们的业务过程,不好判断。你们对此若有异议,可以提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