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制鞋企业,公司购入的鞋楦为生铝铸制,如需更新,旧楦可返回加工新楦,购入发票也是以铝价和加工费两项开具,请问:我公司在购入时应将其作何资产认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按固定资产入帐,不能抵扣进项税。未达固定资产标准的作低值易耗品入帐,可以抵扣进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
(一)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