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白酒包装的处理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我是一家白酒生产企业,只勾调灌装,不酿造。请问我可不可以把白酒生产灌装环节用的箱、盒、瓶、盖等记入销售费用中的包装费,以降低纳税基数,来减少纳税,税法中有相应的规定吗?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可以。
根据《细则》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交纳消费税。
我有些看不清楚?到底是可以还是不可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如果包装物另收费的,需并入销售额交消费税。如果没有单独计价(已包含在销售价格之内),可以不再另行计算消费税。直接计入销售费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