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服务
视频中心
答疑中心
法规中心
客户评价
关于我们
用户登陆
|
用户注册
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纳税答疑-税种答疑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纳税答疑-行业答疑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关键字
法规文号
问题ID
搜索
进料加工
2007-11-21 14:12:54
俱乐部会员
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现在我公司因2004年进口一批货物属于进料加工,在2006年10月份该手册核销,由于存在转内销的问题,当时核销时进料比实际的少,因此出现了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挤进项税额转出),也多计算了免抵退税额。请问该如何对多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及免抵退税额进行调整?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将多计算的部分红字冲回就可以了。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多计算的免抵退税额应当补交。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请选择行业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按税种分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提交问题
我的问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