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汇算清缴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二项扣除类调整项目中的职工福利费、职教费,工会经费等费用项目的调整如何做,比如福利费我们帐上发生额10000元,但按税收应扣除12000元(工资*14%),那么这2000元是否做纳税调减?如不调表应该怎样填?
第三项中的固定资产折旧也是同样道理,是否也做纳税调整?
希望老师尽快回答,现在正在填表,急!!!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职工福利费、职教费,工会经费等费用项目不能做调减,在不超过标准的情况下,税收扣除与实际发生数是一致的。不过折旧属于时间性差异,可以做纳税调减处理。